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上造为了吸引眼球,谣山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西襄赵某某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汾网事实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警迅即查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博眼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不轻信传言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
对此,36岁,同时,
6月9日上午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该贴发出后,表示担忧。男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临汾市人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不恶意造谣、到案后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山西警方提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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